新物业公司是否有权追讨原物业公司的物业费

新物业公司无权追讨原物业公司的物业费。根据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等规定,物业费由业主按约定支付,新物业公司仅能从其管理之日起收费。若新物业追讨原物业的物业费,将造成法律纠纷及业主权益受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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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物业公司应仅追讨其管理后的物业费。处理方式包括:与业主明确物业费交纳时间,签订新合同;对于拒交情况,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。选择方式时需考虑合同条款及业主实际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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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物业无权追原物业物业费。具体操作:1. 明确物业费交纳时间,新合同应写明从管理之日起收费。2. 如遇业主拒交新物业费,先沟通协商;3. 协商无果,可发律师函或提起诉讼,依据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等法规维护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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